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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替人催债 恶意伤人 一涉恶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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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替人催债 恶意伤人 一涉恶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

发布时间:
2019/05/1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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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恶犯罪团伙以替他人催债为由,恶意伤害他人、扰乱多个单位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公安宝坻分局经缜密侦查,成功将该团伙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将这一团伙以殴打欠款人、打标语横幅、堵门堵路等恶劣滋扰方式为手段的暴力讨债犯罪事实全部查清。
  2018年1月17日9时,刘某某向公安宝坻分局报警称,其在前往某公司送货时,被一群堵门讨债的人殴打。民警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鹏当场抓获,其余涉案的8人不知所终。审讯中,王某鹏先是拒不交代其违法犯罪事实。在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录像,证实该团伙系9人共同作案后,王某鹏仍仅供述其伙同他人讨债引发斗殴的情节,对其余问题闭口不言。办案民警转变侦查思路,将工作重心放到剩余8名在逃人员身上,采取多种技术手段,最终确定了8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发现该团伙人员统一受雇于一家专营替人要账业务的外地公司。民警随即围绕8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开展工作。2018年3月6日,在逃的李某海、赵某利、丁某岭、安某东、白某文、史某超、赵某兵、陈某新8名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到公安宝坻分局投案自首,并于当日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后,对其因替人讨债而引发斗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进行至此已基本完结。办案民警又秉持“深挖细查”原则,围绕该伙成员活动轨迹开展梳理,发现该团伙成员于2018年1月7日至13日在河南省新乡市有住宿记录,1月15日抵达本市滨海新区,停留一晚后才来到宝坻区。民警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判定,该团伙很有可能还在上述两地以同样手段作案,随后很快查明在上述时间段内,李某海纠集王某鹏等人驾车窜至河南省新乡市某公司和本市滨海新区某公司,以替他人要账为由,采取多种滋扰方式向公司负责人索要债务,严重扰乱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至此,以李某海为首的9人暴力讨债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查清,共计破案3起。被其打伤的刘某某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涉恶犯罪团伙成员一年十个月至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转自公众号“红桥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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